2018年9月7日下午民政部發布了《殯葬管理條例(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)》,對墓地墓碑的標準做了統一規定,明確了:安葬骨灰的單人墓碑不得超0.5平方米,合葬墓位不得超0.8平方米,墓碑高度不得超0.8米。
這一規定是對近些年壁葬改革政策的進一步強化,是對節地生態墓葬措施落實的進一步明確規定,同時也反應了國家殯葬改革的決心,由此可見未來墓園墓碑發展的趨勢。
就如前段時間江西等地“強制毀壞棺材”事件一般,政府政令很多時候都是帶有權威強制性的特點,我們也看到很多新聞報道和文章對這一事件進行報道和批評,輿論大多數認為政府在整理頒布和執行過程中,應結合各地民風民俗,相關措施需合理地循序漸進的落實,而非隔絕民聲,置之不理。
毋庸置疑,國家殯葬改革的相關政策出發點肯定是好的,尤其對一些土地供應緊張的大城市而言,我們很早就聽說過“死人和活人爭地”等等言論,可見土地資源之緊缺已迫在眉睫。那么如何將這些好的政策合理有效的落實呢?
目前節地生態墓的現狀是,所有核心要義都在節地,為了達到節省土地的墓地,除了早已施行的火葬政策,現在火葬后骨灰盒的安葬方式也是層出不窮。比如樹葬、水葬、花壇葬、壁葬、草地葬等等,亦還有海葬等骨灰拋灑的方式。這些墓葬方式的開發和推行墓地當然是為了節省寶貴的土地資源,但是為什么推行不順呢?這和中國傳統“孝道”的觀念存在很大的沖突,這些政策措施的墓地核心在節地,咱們的傳統當然也提倡節儉是美德,但是基于對逝去親人的寄托和哀思,此時更多的還是在談論“節省”,心里難免有點難以接受。
所以,節地只是目的,不能作為推廣的口號,對于逝者家屬而言,安葬方式也是一種寄托哀思和心靈的歸宿,而不單純是骨灰盒放置的方式那么簡單。所以,為了達到這樣的訴求,相應造型的墓碑人性化、個性化的設計就顯得尤為重要。如果單純只從節地方面去考慮逝者骨灰盒安置的位置,會讓那篇最終的歸宿顯得極其冰冷而沒有溫度,這就需要在陵園統一規劃和產品設計的過程中考慮更多“有溫度”的因素,讓逝者家屬安心將其歸于此處。
從相關產品設計的角度而言,產品材質的選擇、造型和加工細節的考慮也顯得尤為重要。如何在較小的占地面積內結合傳統“孝道”文化之元素設計出滿足心理訴求的產品形態,這也是我們這些雕刻各式墓碑工廠需要深入研究的問題。
故而,節地生態墓就墓葬形式而言勢必是未來墓園安葬的主要方式,但是目前而言,推行的結果不是太樂觀,雖然有國家政策強力加持,但確實還是需要考量實際的需求,相信未來兩者在良性的發展過程中一定可以得到很好的平衡。